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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大连7月31日电(记者蔡拥军、张博群)记者从大连市政府办公室获悉,《大连市政府引导母基金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根据管理办法,大连将设立市政府引导母基金,首期规模为100亿元,主要投向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这是当地谋划建设高质量项目集群的具体举措。

管理办法明确,母基金原则上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的模式进行运作,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构建天使类、创投类、产业类的基金投资体系。天使类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对具有原创性技术或实现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的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企业投资;创业投资类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对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投资;产业发展类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对中后期企业投资。

据悉,地方政府引导母基金是指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目的是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和乘数效应,吸引专业优质的基金管理团队,带动社会资本聚焦重点产业和领域进行投资,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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