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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调整养老金标准 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
中新网南京7月26日电(记者 杨颜慈)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南京社保”26日发布最新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在本轮养老金上涨同时,将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
根据方案,参加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均可享受本轮养老金上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今年南京市将继续按照完全统一的办法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的框架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与2022年保持一致。
在定额调整部分,固定额每人每月增加26元,该部分体现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
在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该部分体现长缴多得。具体方案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为每月增加1.3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2.1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3.7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19.5元的,按19.5元增加。
同时,本轮养老金调整将与基本养老金挂钩,即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1%挂钩,该部分体现多缴多得。
值得关注的是,高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倾斜。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2022年底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9元、27元和35元。
此次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7月底前将发放到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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