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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月23日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正式发布《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22年11月25日起执行中选结果,所有同通用名同招标剂型药品停止在原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这标志着第七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在湖南正式落地。
“本次集采充分考虑患者人群利益,从集采规则、供应保障、采购使用等方面进行了优化。”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本次集采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涉及治疗领域广。此次集采共有61种药品采购成功,涉及31个治疗类别,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抗感染、消化道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肺癌、肝癌、肾癌、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常见病、慢性病用药方面,硝苯地平控释片、美托洛尔控释片等缓控释剂型降压药进入集采,乙型肝炎新药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进入集采;重大疾病用药方面,肝癌一线靶向药仑伐替尼胶囊进入集采。
降价幅度大。本次集采,61种药品平均降幅达48%,其中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25mg×30片/瓶/盒)由15.29元/片降至0.32元/片,降幅达98%;肝癌一线靶向药仑伐替尼胶囊,每粒从平均108元下降到26.3元,一个治疗周期可节约费用7353元。按医疗机构报量静态测算,全省一个采购周期(一年)可节省资金4.10亿元,患者药品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供应保障进一步优化。据悉,为了保障中选药品临床供应,本次集采一方面建立了备供药品替代机制,另一方面明确中选产品每个市州选择不少于3家配送企业,且需覆盖统筹区内所有医疗机构。
尊重临床用药客观需求。本次集采对纳入国家和我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或因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导致临床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的药品,实行差异化监测管理;并有序做好特殊患者用药衔接,避免“一刀切”影响患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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