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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贷款还不上股东不一定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 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出资不实,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关键词: 股东权利 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